2016年高文韶检察长在会上所作的《蒙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》
发布时间:2016-03-07 11:01:58作者:李长征浏览次数:12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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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

——201635日在蒙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

第五次会议上

蒙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  高文韶

各位代表:

现在,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,请予审议,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。

2015年,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,在县人大监督和县政府、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,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,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,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。

一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,依法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

——着力服务经济发展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“一放大、两赶超、三进位”的思路目标和“对准弱点、攻克重点、打造亮点”的工作布局,立足职能,主动作为,制定出台《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县科学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进一步完善了紧贴中心、跟进服务的13项措施,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。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,开展环保行政执法专项监督,积极参与环境污染治理,依法办理破坏环境资源、盗伐滥伐林木、非法占用土地犯罪1015人,有力配合了县委县政府“铁腕治污”。围绕“三引一促”战略实施,积极参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,与16家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建立经常性联系,及时帮助处理涉法涉诉问题,依法批捕起诉非法经营、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秩序犯罪1014人,营造了良好的安商营商环境。围绕重点项目建设,监督工程招投标58场次,开展预防调查、行贿档案查询263次,对青山埠拦河坝、云蒙湖库区增容等9个重大项目进行同步预防,确保了项目建设廉洁高效。

——着力维护群众利益。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、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,依法审查制假、售假、危害食品安全犯罪510人,立查教育卫生、农业农村职务犯罪11人。依法从快办理了赵某某等3人制售毒品案、王某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,结合办案,以案释法,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,远离违法犯罪。县实验中学总务处原主任于某某,利用管理学生食堂职务便利,与他人合伙,贪污、受贿、挪用公款30余万元,造成恶劣影响,我院从严查处,并建议学校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,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管理监督,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。

——着力化解社会矛盾。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的信访维稳工作,引入律师参与信访接待,在院控申接访大厅设立“律师工作站”,每周二邀请律师参与接访,共接待群众来访和法律咨询93人次,协助解答涉法问题61个,促进了矛盾纠纷依法调解,连续十七年保持了去省进京涉检零上访。加大刑事司法救助力度,先后向24名案件当事人发放救助金,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。深入开展“结亲连心”、“五进两服务”大走访、“第一书记”驻村帮扶、“美丽乡村”建设,帮助改善生活环境,解决法律诉求,干警自发捐款6000余元,为困难群众送去温暖,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,密切了鱼水深情。

二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,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

——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把保稳定、促和谐作为硬任务,积极投入平安蒙阴建设,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安定有序。全年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77236人,审查起诉案件375509人,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和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、多发性侵财犯罪,完善快速反应、介入侦查、引导取证等办案机制,提高对复杂敏感案件的办理能力,继续保持了批捕起诉准确率、有罪判决率100%。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,先后对77名情节轻微、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捕、不诉决定,促使更好的改过自新、回归社会。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的关系,全面落实检调对接、释法说理、轻伤害案件快速办理制度,促成刑事和解22件,公开宣告各类刑事、民事案件36件,无一激化矛盾或越级上访,减少了对抗,促进了和谐。

——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。贯彻中央、省市县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,加大查办和预防力度,坚决遏制和减少犯罪。全年共查办职务犯罪1518人,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215人,渎职侵权案件33人,副科级以上干部3人,围绕惠农项目实施、专项资金使用等焦点问题,查办了一批有震动、有影响的贪腐案件,回应了群众期待,保障了政策落实。严厉打击行贿犯罪,依法将2名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、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贿人立案查处。创新职务犯罪案件同步审查机制,对所办案件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,提高了侦查水平,促进了办案规范。坚持惩防并举,注重预防,深入金融、国土、行政执法等行业部门开展预防巡回宣讲,接待警示教育26场次,受教育干部2000余人,聘请25名预防志愿者,开展预防公益宣传和志愿服务60人次,共同营造清廉氛围。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分析,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年度报告、检察建议4份,促进惩防体系建设。

——全面加强各项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,与公安机关联合,出台《关于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的工作意见》,完善监督案件的后续督促和催办程序,监督立案22人,撤案11人,追捕追诉12人,纠正违法10件次,上呈重特大案件35人。加强对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,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,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,出庭支持公诉300391人,提请抗诉11人,发出检察建议6件。加强刑事执行监督,开展监管场所安全检查12次,监外执行人员考察337人次,纠正违法情形6次,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,驻所检察室连续第4届被高检院评为“二级规范化检察室”。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,开展道路交通安全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,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0件,均被采纳。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,发出检察建议14份,法院改变结果10件。受理审判、执行监督案件16件,提请上级院抗诉3件,支持起诉2件。在县法院设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室,零距离监督审判执行活动,共同维护了司法公正。

三、深化升级“三项建设”,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

——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。坚持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由之路,健全统一受案、全程控制、动态监督、案后评查的案件集中管理机制,组织开展案件评查5次,评查案件97件。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,集中整治办案不规范问题12个。坚持以公开促规范,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,公开各类案件信息780条,法律文书 217份。自觉接受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,配合选任5名人民监督员、3名特约检察员,先后6次邀请参加“检察开放日”、视察调研和监督评议等活动。优化业务考评体系,把风险管理理念引入办案,全面运行廉政风险防控系统,排查发现风险事项22个,发出期限预警11次,均及时进行处置。创新检委会委员议案模式,研发检委会议事管理系统,首创检委会委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机制,通过增强亲历性提高了研判议案质量,该做法得到省市院充分肯定,并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。

——深化检察信息化建设。积极适应“互联网+”和“大数据”发展趋势,在省市院统一部署下,新投资200余万元建成侦查指挥室、信息情报室、全程同录中心、远程视频接访和看守所标准化讯问室,信息化支撑办公、助推办案的效果更加明显。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成立新媒体工作室,开通官方微博微信,发布各类信息500余条,先后有多篇作品被高检、省院采用,品牌影响力位居全省基层检察机关前列。

——深化基层基础建设。加快派驻检察室提质增效步伐,着力打造“一室一品”,发挥基层一线优势,参与化解矛盾纠纷27件,办理轻微刑事案件4861人,协助初查职务犯罪线索6件,2个检察室被评为全省一级检察室,去年9月,全市检察机关标准化检察室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现场会在我院召开,介绍了我院的办案经验。

四、坚持抓党建带队建,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

牢固树立不抓党建、抓不好党建就是失职渎职的理念,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,努力做到以党建、带队建、促工作。

——加强思想政治建设。深入开展 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和“机关党建年”活动,严格按程序完成机关党委和各支部换届选举,层层作专题党课辅导,组织到国家博物馆参观《复兴之路》展览,到焦裕禄纪念馆、沂蒙红嫂纪念馆接受党性教育,广大党员干警践行“三严三实”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增强。着力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和机关党的建设,探索构建“四位一体”党建工作体系,编印《党员制度手册》,承办全市“新常态下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实践与创新”专题论坛,多篇论文获奖,并在全市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,打造了“精彩党建”蒙阴品牌。

—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。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,严格落实“一岗双责”和“两个责任”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落实“一案双查”,驰而不息地纠正“四风”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,在院局域网开通“廉政视窗”专栏,实行廉政“谈话、教育、提醒”制度,强化“家庭助廉”作用,深化“无违法违纪、无责任事故”检察院创建,筑牢了知敬畏、讲规矩、守纪律、树正气的思想防线。

——加强队伍素能建设。加大教育培训力度,深化完善实战式、多元化教育培训模式,派员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培训31次,举办干警读书交流、全员闭卷考试4次,组织全体干警到北京大学学习,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。一年来,院机关先后被授予“平安临沂建设先进单位”、“全市六五普法先进单位”、全县“优质服务单位”等荣誉称号,被市检察院记“集体三等功”,4次在市委政法委、市检察院组织的专项会议上介绍经验,4起案件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贪、反渎部门十佳精品案件和优秀不起诉案件、优秀专项监督案件,16名干警受到市县级表彰奖励。

各位代表,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,是县委正确领导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、县政府积极排忧解难、县政协广泛带动和影响社会各界民主监督并给予大力支持的结果。在此,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,并致以崇高的敬意!

看到成绩的同时,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,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:一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新的形势任务要求还有一定差距,服务大局的措施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;二是队伍专业化程度和整体素能需要进一步提高;三是在检察工作中,司法不规范、不到位的现象一定程度存在。对以上问题,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,认真加以解决。

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,也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攻坚之年,县检察院将以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,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,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,贯彻发展新理念,着力强化法律监督,强化自身监督,深化改革创新,打造过硬队伍,更好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、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,为奋力打好十三五开局之年主动仗,开创“绿富美”蒙阴建设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。

一是围绕中心不偏移,更加主动的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。深刻把握新常态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,把防控风险、服务发展放在更加突出位置,主动适应形势变化,找准保障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发展的着力点,聚焦可持续发展、转调创改革和绿富美蒙阴建设,发挥好打击、监督、教育、预防、保护职能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。

二是维护稳定不松劲,更加有力的促进平安蒙阴建设。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,强化系统思维、辩证思维、底线思维,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侵害民生领域犯罪,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,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,维护好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综合运用检调对接、检察宣告、以案释法、风险评估、司法救助等制度机制,深化提升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,全力化解矛盾,促进社会和谐。

三是惩贪治腐不手软,更加坚决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。继续保持对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,坚决查办危害经济发展和重大责任事故、安全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,查办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、权钱交易犯罪,和发生在群众身边、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。把预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,配合做好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,加强对职务犯罪问题的研究分析,促进党风廉政。

四是高效履职不懈怠,更加扎实的抓好各项诉讼监督。积极适应司法体制和诉讼制度改革,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,加强对民事、刑事、行政诉讼活动和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,突出重点,强化措施,发挥好追究犯罪、保障人权、维护司法公正的职能作用。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,深入整治不规范问题,提升司法公信力。

五是从严治检不动摇,更加深入的打造过硬检察队伍。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目标,以专业化、技术化、职业化建设为方向,以执法能力建设为核心,以机关党建带队建,大力推进干警思想政治、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,从严从实,久久为功,努力造就政治坚定、业务精通、作风优良、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。

各位代表,新的一年,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,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,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、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,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,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,更加富有成效的工作业绩,为开创“绿富美”蒙阴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!